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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2020年度课题申报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27 09:34:32   浏览量:[]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和《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即日起对外发布《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2020年规划项目指南》。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划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十九大四中全会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开展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理论与实践,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及禁毒领域社会综合治理的理论、学术观点等进行创新性研究;针对社会治理、市域治理现代化和禁毒领域研究的热点、难点、重大理论问题和技术难题等开展原创性研究;倡导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项目研究能有效推动四川省城市市域治理现代化和四川省的禁毒工作。

二、此次“中心”项目申报立足四川、面向全国,坚持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并重,尤其欢迎具有全国高度、理论深度操作性强和重大应用价值的选题,鼓励政府主管部门、高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

三、2020年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规划项目设置及申报条件

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2020年课题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专项项目(由中心和四川省公安厅禁毒总队联合发布)三个类别。对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中心通过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网评和学术委员会大组评审两个环节。专项项目由中心学术委员会和四川省禁毒总队联合组织评审。按照科研项目立项评审标准,经公正、公平、公开的投票程序表决确定立项项目。

1.重点项目:“中心”资助经费不低于2万元/项, 2年内完成,申报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结题要求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

(2)2篇C刊;

(3)省部级以上领导签字批示;

(4)正厅级单位批复采纳的成果专报。

2.一般项目:“中心”资助经费不低于1万元/项,1年内完成。一般项目申请者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结题要求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篇核心期刊论文;

(2)1篇C刊以上论文或专著;

(3)被正厅级以上领导签字批示;

(4)副厅级单位批复采纳的成果专报。

3.专项项目:“中心”资助经费不低于0.5 万元/项,1年内完成。专项项目申请者一般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结题要求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专著;

(2)1篇核心期刊论文;

(3)厅级领导签字批示;

(4)正处级单位批复采纳的成果专报。

4.课题申报材料由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验章后,统一报送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5.请各有关院校和研究机构加强对本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管理和指导,既要积极鼓励,又要严格初评把关,并依据《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的信誉、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前期研究成果、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书面意见。

6.立项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原则上不得延期。

四、所有立项项目在满足以上结题条件的同时,原则上均须向“中心”报送一份未经公开发表且字数不低于8000字的相关研究报告,该报告被采用后方能申请结题。

五、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立项项目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且3年内不得申报本中心项目。

六、本次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0年4月25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务必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和论证活页纸质文档。

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课题申报书》纸质版一式5份(1份原件,4份复印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5份,加盖公章的申报数据汇总表1份(中心不再另发纸质文件,申报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印制,左侧装订)。

上述文档的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至“中心”指定邮箱。

七、项目申报书和论证活页请从“中心”网站的“下载专区” 下载。本公告及有关材料同时在“中心”网站发布,欢迎访问、 查询、下载(“中心”网址:http://shzlcx.scpolicec.edu.cn/)。本次 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提供的模版为准。

八、特别声明: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本中心不限制同一课题申报其他同级或更高级别课题,但课题最终成果和相关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须明确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凡未标注者不能作为结题的依据

中心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云岭路36号四川警察学院成都校区(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610200

联系电话:15181954521

E-mail:15181954521@163.com

联系人:张茹

附件:“2020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规划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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