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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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申报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1 10:35:08   浏览量:[]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扩展)

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

2019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公告

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是经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于2013年批准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扩展)。现将2019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为了有效回应这些新需要,解决社会的新矛盾,十九大报告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领域,提出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并且提出了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提高四化水平和加强四个体系建设。本年度,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围绕十九大报告精神,新《警察法》展开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基于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中国的总目标,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精神,以适应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全新的政治理念、执政理念和法治理念为引领,以“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为基点,对理论与实务的重大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近两年,四川公安大力发展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主动警务战略”为抓手,积极探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勤务模式。探索实施以“扁平化警务指挥系统、常态化情报信息体系、动态化严打整治体系”结合的“主动警务战略”全面推进公安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在此节点,对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研究更具现实意义。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本中心除了面向四川省内研究人员外,本年度申报人员范围适当拓展至全国范围内有志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的科研院所和社会各界人士。鼓励有较丰富前期研究成果的研究人员申报基地项目;鼓励业务精通而且擅长理论思考和研究的各界人员申报基地项目;鼓励科研院校与国家机关开展合作研究,共同申报基地项目;研究人员带项目与经费进入“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立项,本中心给予经费补贴。
   
(二)为避免重复立项,已经获得四川省社科联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机构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相同项目申报本中心项目。
   
(三)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第一主研人原则上最多只能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
(四)项目申报者应当遵守承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项目研究的真实性、独立性、原创性。如在项目申请中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后,将取消申报者三年申报资格,并取消获准立项项目。
   
(五)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严格评审纪律,在评审会召开之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资助类别及申报要求

本年度申报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

(一)重点项目申报要求

1、重点项目优先支持曾有相关科研项目立项、结题等,已取得一定前期科研成果需进行后续研究;或具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已基本完成前期研究的项目。

2、项目选题需符合本中心建设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较强,能够对当前我国警察执法面临的基本、现实、重大、疑难等问题给予理论研讨或者提供现实指导。

3、项目研究思路明确,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实验方案先进可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清楚;预期成果切合实际、具有可考核性;经费预算合理;项目研究人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4 项目负责人应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者获得博士以上学位,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

5 项目负责人填写《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类别选择“重点项目”。

6、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为3年。本中心2019年拟立重点项目3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

(二)一般项目申报要求

1、一般项目申请人可结合课题指南进行选题,也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研究兴趣、特长自行设计。优先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较强、实用性较高的项目。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项目负责人填写《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类别选择“一般项目”。

4、一般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年。本中心2019年拟立一般项目15项,资助额度为0.5万元/项。

(三)青年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 项目负责人填写《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类别选择“青年项目”。

3、青年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年。本中心2019年拟立一般项目20项,资助额度为0.3万元/项。
注:以上项目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立项(资助)项目”字样。

四、评审及中标

项目经研究中心初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由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中标项目负责人需同中心签订项目合同书。

五、受理时间及要求

(一)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515日截止。申报人须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交填写完整的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其中1份原件,4份复印件),在提交书面材料的同时需附交电子文本及详细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的电话、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申报书邮寄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34 四川警察学院法学系 张茹(收)电话:15181954521

(二)项目申报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报书)可从中心网站、公共邮箱下载,或联系中心工作人员张茹获取。

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网站:http://scjczf.scpolicec.edu.cn/xzzx.htm

公邮:northremembers@163.com 密码:winterfell5

(三)请各申报人结合本年度社会治理创新热点问题自行拟定研究方向,确定研究范围,根据自身研究实力、研究基础等情况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六、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四川警察学院行政楼B703

邮编:646000 电话:15181954521  E-mail: 15181954521@163.com

联系人: 张茹

四川警察执法研究中心

201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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