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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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2023年项目申报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0 16:09:53   浏览量:[]

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心2023年项目选题指南已经中心研究通过,现予发布《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2023年项目申报公告》,并将2023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中心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共四川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准确认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关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战略部署,认真践行《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要求。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统筹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完善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机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加强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法治保障研究,加强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大国外交等重点领域实践研究,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领域制度供给研究。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法治思维,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提高运用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不断增强塑造国家安全态势的能力。扎实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的研究基础,推进国家安全体系能力现代化,迎接国家安全治理统摄社会治理的新篇章。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凡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学科研人员,以及政府和事业单位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均可申报。

(三)鼓励与中心选题相关的实务部门工作者积极申报。

(四)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中心项目,并最多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一个中心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2.申报者承担本研究中心的项目尚未结项或撤项未满3年。

(五)各申报单位科研处及有关管理机构应对申请人严格把关,依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中心有关文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前期成果、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三、项目类型及结要求

本年度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四类。各类项目的研究工作始于项目负责人与中心签订合同书的次月。研究期限在合同书中予以明确,原则上重点项目为2年;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1年。确有必要延长的,按程序申请报批,原则上只能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一)重点项目

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主持完成过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资助额度2万元/项;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结项:

1.以论文结项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 CSSCI 来源期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经结项专家组评审认定达相同水平论文;

2)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2篇论文,或经结项专家组评审认定达相同水平论文;

2.以研究报告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3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研究报告需经结项专家组评审认定。

3.以专著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12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应先申请结项后再出版,须出具与出版单位签订的出版合同。

(二)一般项目

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优秀选题可适度放宽;资助额度1万元/项;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结项:

1.以论文结项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或经结项专家组评审认定达相同水平论文;

2)在全国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2.以研究报告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2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研究报告需经结项专家组评审认定。

3.以专著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10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应先申报结项后再出版,须出具与出版单位签订的出版合同。

(三)青年项目

青年项目的申请人为中级(含)及以下职称,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助额度0.5万元/项;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结项:

1.以论文结项的,在全国公开刊物至少发表1篇论文

2.以研究报告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1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研究报告需经结项专家组评审认定。

3.以专著结项的,要求字数达到8万字以上,提供查重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应先申报结项后再出版,须出具与出版单位签订的出版合同。

(四)自筹项目

申请与结项要求与一般项目同。本中心设立自筹项目,欢迎带项目入中心,或者自筹经费申报。

  1. 其他

    1.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免于鉴定结项: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或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2.研究成果必须与项目主题有较高的相关度且在显著位置标注“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项目”并注明课题编号和名称,未标注的,不能作为结项依据。

    项目实际研究期限为1年以上的负责人,需在项目研究满1年后3个月内提交中期考核阶段性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后期研究计划、项目进展情况,以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发表、出版与否不作要求)

    四、受理时间及要求

    本年度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55日(以邮寄邮戳为准)。课题申报书和论证活页请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s://shzlcx.scpolicec.edu.cn/xzzx.htm申请单位应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纸质文档申请书:盖鲜章原件1份,复印件2份;论证活页:3寄送至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四川警察学院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邮编:646000,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中心邮箱:shzlyjzx@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凡有涉密内容的项目,不得从网上递交,请与中心联系

    项目评审结束后,中心将及时公布评审结果,同时会联系立项项目负责人,请负责人配合完成申报后续工作。后续工作全部完成后,方能正式立项。

    联系人:伍晨                   联系电话:18780866535

    附件:1.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2023年课题申报指南

    2.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2023年)

    3.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课题设计论证页(活页)2023年

    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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