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学校在多功能会议厅举行“校检(所)互动 协同育人”法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授牌仪式。
仪式上,学校与隆昌市人民检察院、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上海汇业(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四川德卓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8家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共28人获聘校外导师。
唐雪莲院长为8家单位授牌并致谢词。唐雪莲指出,将通过此次校检(所)强强联手,进一步强化各基地在资源共享、人才共育、成果转化等方面合作,努力为建设高质量法治四川、平安四川贡献积极力量。
隆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传玉,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茂林,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西南区域管委会主任廖行,学校优秀毕业生、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党总支副书记罗云分别发言,高度评价了学校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水平,对通过合作实现“人才培养共赢”“理论实践共促”“信息资源共享”发展新局面,携手打造高质量人才培养共同体等工作作了展望。
学校教务处、学生处、招就处和法学系相关负责人和法学系师生代表共50余人参加仪式。
会后,各实践基地相关负责人到教学楼对学校法学专业学生进行宣讲。